有關本校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初選筆試相關事項,請詳閱各附件。
一、考試時間:109年7月7日(星期二)19:00-21:00。
二、簡章:詳見附件一。
三、筆試試場分配表、平面圖:詳見附件二、附件三。
四、考場須知:
1.考試時應攜帶有照片之證件2張應試(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應考人依座號就座後,應將證件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核對之用。
2.監考人員將於18時40分進入試場,並請應考人員離場後,發下試卷及答案卷。
3.因應新冠肺炎防疫需求,本校自18時起開放考生入校,應考人請於19時前進入試場就座。
4.19時考試正式開始前,不可翻閱試卷;19時聞鐘響開始考試,應考人應核對試卷上之准考證號、試題等有無錯誤,如發現不符,應即告知監試人員處理。
5.每一張答案卷務必寫上姓名及准考證號,若無註明導致無法順利登錄成績,由考生自行負責。
6.逾19時15分尚未入場者,不得入場,亦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用;19時45分後始得交卷。
7.應考人入校後應全程配戴口罩,並嚴守紀律不得擾亂試場秩序。
8.試題、答案卷於試後應全部交回,違者成績以零分計算。
9.考試時間:18時50分預備鐘聲;19時考試鐘聲(開始考試),21時結束鐘聲(如有變動,依監試人員現場公告為主)。
10.考試當日本校不提供停車空間(含機車)。
11.未有症狀者,請於額溫量測通過時繳交「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切結書」,並事先填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自我健康聲明書」,於填註量測額溫後現場繳交。(附件四、附件五)
12.本校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請詳閱甄選簡章第八條之內容,並確實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