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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市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班級經營與教專分團諮詢輔導實施計畫」及「諮詢輔導分配表」
發佈日期 2026 年 2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1
公告內容

主旨:檢送本市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班級經營與教專分團諮詢輔導實施計畫」及
「諮詢輔導分配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提供各校專業協助與諮詢輔導,俾利教師專業發展實施並蒐集各校意見,作為後續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計畫參酌,
本市訂定旨揭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指定諮詢輔導:
1、申辦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跨領域社群之學校(詳如附件分配表),由本市分配之輔導員進行到
校諮詢輔導。
2、請各校於115年4月30日前主動與輔導員協調排定輔導時間,並於115年6月30日前完成1次指定諮詢輔導,實
施方式請參閱實施計畫第六點。
3、請於諮詢輔導日前一週,提供「學校現況概述表」透過E-mail提供給輔導員(上表詳參實施計畫之附件
一)。
(二)一般輔導: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皆可申請,學校可主動邀請本市班級經營與教專分團輔導員進行諮詢與專業對
話。
(三)輔導流程與活動安排,可依據輔導員與學校溝通進行彈性調整,輔導員可協助學校在公開授課、社群運作與成
果、專業回饋認證資料檢視上的支持、整合專業回饋人才資訊,以及學校、教師、行政等各方面需求,進行專
業對話記錄、討論、建議及經驗分享。
(四)本案採友善輔導機制(非評鑑訪視性質),旨在協助了解學校現況並提供專業建議。輔導紀錄表各欄位採選填
制,無須繳交簽到表或掃描檔等書面資料;輔導結束後,請學校推派1位參與人員或承辦人至指定網址
(https://bit.ly/114tpsupg)填寫『輔導滿意度調查表』。本市班級經營與教專分團輔導員聯繫資訊,請逕
至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網站/諮詢輔導(https://bit.ly/tpsupw)查閱。
三、諮詢輔導費用由本市國教地方輔導團班級經營與教專分團支應(詳參實施計畫第五點)。
四、本市班級經營與教專分團輔導員於114學年度諮詢輔導工作進行期間給予公假登記。
五、本案如有問題,請逕洽承辦人: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
中心諮詢輔導組黃俊崎先生,E-Mail:tp8620sup@gmail.com,電話:(02)2511-2382分機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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