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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信義區『香堤廣場』周邊戶外區域,自113年6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同時廢止本局105年9月8日北市衛健字第10536148100號公告」之公告
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教官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60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臺北市信義區「香堤廣場」周邊戶外區域,自113年6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實施禁菸措施之範圍,係位於本市信義區松高路、松智路、松壽路及松高路20巷間之區域,包括香堤大道、香堤大道廣場、松壽廣場、新光三越百貨台北信義新天地A8館、A9館、A11館之1樓騎樓及地下1樓出入口周邊、微風松高之1樓騎樓及面松高路門口之前方廣場、寒舍艾麗酒店松高路門口之前方廣場、及實施禁菸措施區域內之周邊人行道。

四、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五、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臺北市政府府環境保護局執行,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

六、本公告實施之日起,同時廢止本局105年9月8日北市衛健字第10536148100號「臺北市信義區『香堤廣場』周邊戶外區域,自105年10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公告。

本公告較105年之公告,係新增將「松高路20巷之人行道」納入禁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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