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本市社會局主辦110年度「金鑽獎」優良志工獎勵申 請截止日期延後至110年8月2日(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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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7 月 01 日 |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教師專區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33 |
公告內容 |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本市已升級第三級防疫警戒,考量各志工運用單位忙於防疫工作,故原訂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於7月15日前推薦符合旨揭獎勵資格者,延後至8月2日(週一)止,請各運用單位配合辦理。 二、相關訊息已更新至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最新消息/110年度優良志工金鑽獎」項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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