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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本市社會局主辦110年度「金鑽獎」優良志工獎勵申 請截止日期延後至110年8月2日(週一)
發佈日期 2021 年 7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33
公告內容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本市已升級第三級防疫警戒,考量各志工運用單位忙於防疫工作,故原訂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於7月15日前推薦符合旨揭獎勵資格者,延後至8月2日(週一)止,請各運用單位配合辦理。

二、相關訊息已更新至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最新消息/110年度優良志工金鑽獎」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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