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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1 年 4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81
公告內容

一、計畫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之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推動本土文化教育,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活動目的: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其補助基準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業務費臚列項目編列,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6萬元。

三、申請作業:請臺北市欲申請學校於110年4月22日(星期四)前將申請文件1式2份免備文送交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初審,未依規定辦理或未完備者,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項:受補助之學校應於111年8月15日(星期一)前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 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五、檢附實施計畫、經費申請表、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表等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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