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交通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
發佈日期 2021 年 5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防疫相關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19
公告內容

一、依據:1.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10年5月18日北市交治字第1100119469號函辦理。2.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1日記者會公布事項辦理。

二、自110年5月15日起至6月8日止,臺鐵對號列車、高鐵列車禁止站票(無座)搭乘,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