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交通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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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5 月 25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保健組 |
公告類別 | 防疫相關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19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1.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10年5月18日北市交治字第1100119469號函辦理。2.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1日記者會公布事項辦理。 二、自110年5月15日起至6月8日止,臺鐵對號列車、高鐵列車禁止站票(無座)搭乘,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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