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訓處修正「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 處場地使用須知」、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場地 收費基準」及其第3點附表、發布令及本府公報影本 發佈日期 2020 年 12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84 公告內容 詳如附件。 相關附件 函及附件1 函及附件1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函1111091210.pdf51.4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附件1111091210.pdf136.83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函1111091210.pdf附件1111091210.pdf 附件2、3 附件2、3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2221091210.pdf90.2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附件3331091210.pdf121.1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2221091210.pdf附件3331091210.pdf 附件4、5 附件4、5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4441091210.pdf71.33 KB新視窗開啟檔案附件5551091210.pdf266.6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4441091210.pdf附件5551091210.pdf 【2020-12-10】「110年專門職業 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報 ... 【2020-12-10】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執行該部108 年11月25日部法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