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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欲入校,須每2日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請將結果上傳表單
發佈日期 2022 年 10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防疫相關公告, 學生專區,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535
公告內容

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111年10月17日修正規定辦理。
一、須檢附快篩陰性證明者:
1.同住家人確診:已打三劑疫苗者可採「居隔0日+自主防疫7日」方案或「居隔3日+自主防疫4日」方案,未打滿三劑疫苗者僅能採用「居隔3日+自主防疫4日」方案。
2.返國入境者「居隔0日+自主防疫7日」
3.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共7日間均未到校,第8日「復課前」應提供2日內「自費」快篩陰性證明。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並每2日提供2日內「自費」快篩陰性證明者,可入校。
三、快篩結果學校須檢核,因此請同學將快篩結果上傳表單,網址:https://reurl.cc/GEM103
四、自主防疫期間應落實以下防疫規範:除用餐飲水外均應全程配戴口罩(用餐應用防疫隔板),課程(含跨班課程)應固定座位,並維持良好社交距離並加強環境清消。若有購買隔板需求,可至家長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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