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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防疫總指引,並於111年11月7日起適用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防疫相關公告, 學生專區,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820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1月3日北市教體字第1113093373號函辦理。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11月7日起放寬之防疫政策,本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0+7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每2日提供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視防疫需求經校內防疫小組會議決議,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
(三)取消校外人士入校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劑次相關規範,訪客於學生上課時段如有入校需求,回歸正常校安程序辦理;各校得視防疫需求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入校人員仍應配合學校進行相關健康監測方式、手部衛生及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四)取消師生參加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校慶、體表會及跨校社團活動等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劑次相關規範,惟仍須依《防疫總指引》落實防疫相關措施。
三、另自111年11月14日起,調整確診者居家照護隔離天數由7日改為5日,11月14日隔離滿5日者免快篩即可入校上班、上課,並進行7日自主健康管理,惟應落實相關防疫規範。
*本校師生請注意:家人確診0+7自主防疫期間,快篩結果請上傳表單(https://reurl.cc/RO0x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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