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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 109學年度招募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發佈日期 2020 年 3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輔導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473
公告內容

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

109學年度招募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我們是少數合格的心理諮商實習高中機構,

五位擁有諮商心理師證照、經驗豐富的專任輔導老師及一位駐校心理師,

歡迎對青少年校園系統工作有興趣的研究生,加入我們的專業團隊!

 

~提供免費專業督導與交通津貼~

 

一、招收名額:全職實習心理師2名。

二、招募對象: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或以上)學生,並依規定修畢諮商心理學相關課程者。

三、實習時間:自民國109年7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止,特殊情況另議。每週以4整天為原則,寒暑假依校方業務作彈性調整。

四、實習內容

  • 個別諮商
  • 團體諮商(全職實習一年需帶至少一個團體)。
  • 心理衛生推廣工作(含親職教育推廣、生涯發展活動推廣、刊物編輯、義

工訓練等)。

  • 心理評量與測驗(含各式測驗之施測與解釋)。
  • 支援輔導諮商相關行政事務(如:參與輔導行政會議工作、協助輔導相關

活動的辦理)。

  • 支援班級團體輔導、選組選課輔導、生涯諮詢、大學科系介紹、友善校園

等活動辦理。

  • 接受行政督導、專業督導並完成督導紀錄。
  • 參與相關輔導知能研習及個案研討會議。
  • 其他相關業務。

五、實習證明書:於實習期滿時,依據其實際實習內容與時間,授予實習證明書。

六、中途終止實習:實習期間,若實習心理師實習狀況不符合本室期待,或本室的實習條件不符合實習心理師之實習需求,雙方可協商終止實習。 若有下列情況,輔導室得以中途終止實習,並不授予實習證明書:

  • 實習心理師於實習期間發生無故缺席時數達40小時者。
  • 缺班(含請假)總時數達80小時者。(特殊狀況另議)。
  • 違反專業諮商倫理、工作態度不佳、或有重大過失。

若因實習心理師個人重大變故或事件造成無法繼續實習工作,得由本室開立已完成實習之時數證明書。

七、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9年3月1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八、申請資料:

  • 個人履歷
  • 自傳
  • 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
  • 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 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九、審核流程:針對申請者的書面資料進行審查,擇優面試(3月13日星期五前個別通知),預計109年3月18日(三)進行團體面試(確定時間後將另行通知)。錄取結果將於3月18日公告於本校輔導室網頁。

十、郵寄地址:10490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141號  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輔導室收。(請註明應徵全職實習)。

十一、實習心理師均由本室提供諮商專業督導(不須額外付費),實習期間得使用本校提供之個人辦公桌椅、個人電腦,參與相關專業進修課程。實習期間不支付實習津貼或提供膳宿,但酌予補助交通費每人一年共計6000元

十二、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2-25073148轉273,楊淑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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