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有關公教人員請陪產假相關規定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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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4 月 30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教師專區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24 |
公告內容 | 查勞動部110年4月13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0213號函釋略以,受僱者之配偶於境外生產,既有分娩事實,而陪伴方式多元,縱受僱者未離境,仍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15條規定申請陪產假。茲以公教人員均為性平法之適用對象,是如遇上開情事,亦得申請陪產假。 相關函釋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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