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109年12月23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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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 月 06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教師專區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08 |
公告內容 | 一、旨揭行政院來函及注意事項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二、同仁在港澳期間得向大陸委員會請求相關協助,鼓勵同仁於行前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網頁(https://bit.ly/2o5WSbB)(臺港澳關係下拉選項)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以利該會掌握赴港澳國人動態及提供急難救助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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