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6日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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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0 月 21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保健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防疫相關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409 |
公告內容 | 一、依臺北市政府110年10月12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140636號函辦理。 (二)全國宗教祭祀場所將有條件開放進香團、中元普渡福宴、平安宴、流水席等宗教活動,並刪除固定座位,採梅花座之限制。 三、衛生福利部公告及裁罰規定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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