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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關於公務員得否將自有房屋出租並收取租金一事
發佈日期 2021 年 3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72
公告內容

人事處來函及銓敘部函示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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