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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090227更新)有關2019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給假說明
發佈日期 2020 年 2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539
公告內容

一、有關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疫情,各機關學校人員差勤管理措施,檢附相關附件,務請詳讀,並隨時留意最新訊息。

(一)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教育局及所屬教職員工【請假篇-0227更新】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1090224)

(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可能發生之人事問題及因應作為(1090224)

(四)行政總處-防疫假怎麼請(1090226)

二、自本年2月27日起,各類人員如有請假出國依下列方式辦理:
前往第一級注意(Watch)及第二級警示(Alert)國家、地區(含轉機)者:依指揮中心規定,回國後需實施自主健康管理14天,除因公奉派前往外,若非必要,避免前往,如仍前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如需請假,依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

三、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指揮中心將依疫情發展狀況隨時調整,請注意依最新規定調整辦理,不再另行通知。

四、教育局為即時更新2019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疫情防護措施,於官網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武漢肺炎)專區 )開設下列專區,請同仁隨時留意最新動態。

(一)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武漢肺炎)專區:教育局官網→公告資訊→最新消息

(二) 最新防疫消息(教職員工差勤管理規定):教育局官網→科室業務→人事室→熱門公告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