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保險
學生團體保險為「政策型保險」,旨在配合政府照顧學生,發揮社會救助之功能,及謀補償學生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時家庭所受經濟上之損失。依教育部 113 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主要保障內容涵蓋疾病或意外身故保障、失能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限免繳保費學生)、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保險金、集體中毒慰問金等,如有相關學保問題可來電詢問,電話 2507-3148 # 333、334。
申請保險需準備文件
- 保險理賠申請單(請至健康中心領取或網站下載)
- 醫療診斷書正本
- 醫療收據正本或副本(副本需加蓋醫院戳章)
- 受益人金融帳戶存摺正面影本(含戶名、局帳號)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法定代理人與學生關係證明)
檔案下載
- 113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給付內容
113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給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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