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110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國語類及本土語言類)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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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7 月 07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5,404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臺北市110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修正版)」辦理。 二、本案競賽日期: (一)初賽:國語類於110年9月3日(星期五)前、本土語類於110年9月17日(星期五)前由各校自訂日期辦理全校性比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逕行參加複賽。 (二)複賽: 1、國語類:假本市中山女子高級中學舉行,演說及朗讀採二階段辦理,作文、寫字及字音字形則採一階段辦理。第一階段訂於110年9月25日(星期六)及 26日(星期日)舉行,錄取前12名進入第二階段複賽(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且不記名次);第二階段訂於110年10月16日(星期六)舉行,僅限各組之演說及朗讀辦理,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取優勝前6名。 2、本土語言類:假本市陽明高級中學舉行,複賽訂於110年10月17日(星期日)舉行,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選取優勝前6名。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國語類請於110年9月6日(星期一)至110年9月10日(星期五)、本土語言類請於110年9月20日(星期一)至110年9月28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至報名系統(http://language.tp.edu.tw/)填妥報名總表,並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包含應屆新生符合增額推薦資格者)。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依第一點個別報名方式完成。 四、有關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複賽(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複賽,不佔該校原核定名額)之條件,說明如下: (一)110學年度新生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市賽前6名,於就讀下一學習階段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1階段複賽;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全國語文競賽前6名或特優,於就讀下一學習階段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2 階段複賽(若為僅辦理1階段複賽之項目,則直接參加第1階段複賽) (二)110學年度就讀國中八年級、九年級及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之學生於同一學習階段曾獲市賽前6名,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1階段複賽;於同一學習階段曾獲全國語文競賽第2至6名,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2階段複賽(若為僅辦理1階段複賽之項目,則直接參加第1階段複賽)。每人申請增額推薦以1次為限。 五、另因應疫情三級警戒停課,本局業調整報名期程,倘貴校尚未辦理完畢語文競賽校內初賽,請留意校內初賽辦理期限及報名期程,並請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以維護參賽學生健康安全。 六、其餘活動說明請詳參旨揭計畫,倘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學校,國語類為中山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 02-25073148轉222-224;本土語言類為陽明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2-28316675轉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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