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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0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公民教育課程落實學生基本法律素養研習實施計畫」1份
發佈日期 2021 年 4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72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計畫辦理。
二、為強化教師及學校於公民教育課程落實學生基本法律素養之發展與學習,並促進實務的經驗分享交流,特辦理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實施期程:110年5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
(二)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教師及學生。
(三)申請方式:
1、本市各公私立高中應於110年9月30日以前填寫申請表,並函送承辦單位(臺北市內湖高級中學),經審核通過後,由承辦單位安排講師前往授課並函復各校。

2、每所學校可申請1場次,本年度預計辦理共計15小時。
(四)本研習活動相關疑義請洽臺北市內湖高級中學學務處學生活動組蘇琳玉組長,聯絡電話:(02)2797-7035轉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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