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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4 條、第14條、第16條之1,業經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03
公告內容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4條、第14條、第1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5153A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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