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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第八屆(2024年度)台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讀服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81
公告內容

一、概要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本部設於東京,另設有台北事務所及高雄事務所。在與政府緊密的合作之下,處理無外交關係台灣間的各項實務關係之業務。本計畫將招募台灣高中生赴日本高中留學約 11 個月,提供與日本學生在共同環境下,體驗高中生活並學習日本社會、文化、歷史之機會。目的是為培育赴日留學的台灣高中生在早期階段加深對日理解,成為知日派人才及日本與台灣溝通的橋梁以促進日台關係之發展,並增進日本學校高中生等對台灣的理解。

二、招募概要
(1) 錄取人數:未定(第七屆為 13 名)
(2) 留學期間:2024 年 8 月下旬~2025 年 7 月下旬(預定)
(3) 招募對象學校:全台公私立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
(4) 日本之留學學校:本協會所指定的日本普通高中,以 Super Global High School(SGH)交流網絡的參加學校、Super Science High School(SSH)的指定校或與台灣的高中職或專科學校有交流活動的學校(如姐妹校、教育旅行等)為主。
(5) 住宿:本協會或日方學校所指定的宿舍或民間宿舍
※請注意並無安排留學生長期於寄宿家庭住宿,可能會於寒假期間等安排寄宿家庭(約 1 週)。

 

三、招募及甄選辦法
(1)申請:由學校推薦 1~5 名的學生。※欲報名本案之同學請於113年2月7日前提交報名資料,繳至本校圖書館讀者服務組額滿為止,逾期不候。
(2)初試:書面審核
本協會依各校推薦名單進行書面審核,並於 3 月下旬(預定)通知各校書面審核結果。
(3)複試:面試(中文、日文) 2024 年 4 月預定中旬舉辦
本協會針對初試合格者進行中文及日文面試。面試等相關通知由各所屬學校承辦窗口聯
繫學生,面試結果將於 5 月上旬(預定)通知各校。
(4)甄選標準
申請動機、健康情形、是否適合留學(開朗積極、溝通能力佳、擅長英語及運動等)、
日語能力、在校成績、出缺席率、符合日本高中的要求條件等綜合判斷而定。
※非僅憑日語能力或在校成績進行評選。

四、 申請資格及條件
(1) 具台灣籍者(若持有日本國籍者或雙親任一方為日本人者,則無法申請)。
(2) 申請時(2024 年 2 月),須為台灣高中職或五專的一、二年級在學學生。
(3) 2024 年 8 月 1 日時未滿 18 歲者(2006 年 8 月 2 日以後出生者)。
(4) 理解本計畫之目的,且符合代表台灣高中生赴日留學之條件者。
(5) 欲積極理解日本、學習日語及日本文化,具有在異國環境適應的能力及溝通能力者。
(6) 留學前及留學期間能全程參加由本協會舉辦的各項研習活動者。
(7) 身心皆適合在日本的高中學習且留學生活無礙者。
(8) 具可在日本生活之基本的日語能力者(相當於 N4 以上)。
(9) 能遵守日本法律且能適應日本的團體生活者。
(10) 未曾在日本學校(小學、中學、高中)就讀一學年以上者。
(11) 申請時及留學期間,雙親任一方未長期居留日本或預定長期居留者。
(12) 同意並可投保本協會指定留學生活需要之各項保險者(海外旅遊平安保險, 日本國民健康保險等)。
(13) 可全額負擔本協會不予支付之留學相關必要費用者。
(14) 理解依原就讀學校規定不同而有須辦理休學或須留級的可能性。此外,立約聲明於留學結束後返回原校復學者。(回台後須提出原就讀學校的在學證明)。
(15) 經學校認定皆符合上述(1)~(14)資格並予以推薦者。

 

五、協會支付

★協會負擔之費用
(1) 日本-台灣往返機票
(2) 就學費用(學費、教科書費、副教材費、通勤月票等)
(3) 生活費(宿舍費(學校宿舍或民間宿舍)及膳食補助費等)
(4) 其他(國民健康保險、海外旅遊平安保險、在日實施之研習費用

★協會部分負擔之費用
在學費用(制服費、社團費、教育旅行費等)

六、自行負擔費用
(1) 生活雜費(日常生活用品、娛樂費、手機通話費等)
(2) 海外旅遊平安保險及保險理賠內容以外的醫療費與賠償
(3) 因留學生自身的疏失所造成的額外費用
(4) 本協會所負擔項目之外的費用及超出本協會支付上限的費用

 

七、注意事項
(1) 由本協會指定日本留學的高中(若無法接受本協會所指定之日本的高中留學,則取消其留學資格),恕不接受個人指定或更換學校之要求。
(2) 日本高中的學年是從 4 月開始,但本計畫留學開始為 9 月,故原則上從普通高中一年級或二年級的後期開始讀。
(3) 日本高中的班級及課程、學分認定或學期成績之有無,一律由日本高中決定。
(4) 留學生在日期間的住處,為本協會或日本高中所指定之宿舍或民間宿舍。(獨自在外租屋或與親友同住皆不認可)
(5) 本協會支付費用以外的高中活動所需費用、生活費用等,則由留學生自行負
擔。(留學所需費用依各校、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
(6) 留學生活開始後,若留學生家長任一方有長期居留日本等情形,將依照赴日的時間點為準有可能取消留學生資格。僅在本協會判斷必要之情況下,才會許可留學生的家人、親戚探訪留學生。
(7) 留學期間原則上不可返台(包含短暫期間返台)。但若本人因受傷或疾病等須緊急返台情形,或遇二等親以內親人病危或身亡等狀況發生時,經獲本協會許可後則可暫時回台。
(8) 留學期間禁止打工。
(9) 留學生若違反日本法律、校規、本計畫申請資格、條件、注意事項及其他規定時,或不遵從本協會之指導者,經本協會判定有取消留學計畫並令其立即返台之可能。
(10) 為優先確保留學生的安全,倘有疫情擴大、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他經本協會判斷難以安全實行本計畫之情況,則可能不得不於甄選或留學中途取消本計畫。

八、申請資料
請仔細閱讀簡章及招募資料後,提交以下(1)~(7)。(8)可自由提交。
(1) 申請表(表格 1)
(2) 申請書(表格 2)
※表格中第 7 項「課外活動成績」中勾選「有」的話,須附上證書。
(3) 在學高中推薦函 (表格 3),由班級導師填寫並須加蓋學校關防
(4) 畢業國中及在學高中之成績證明書(須包含至民國 112 年上學期的資料)
(5) 畢業國中及在學高中之德行成績書(須包含至民國 112 年上學期的資料)
(6) 畢業國中及在學高中之出缺席表(須包含至民國 112 年上學期的資料)
(7) 日本語能力試驗 JLPT N4 以上或商務日語能力考試 BJT J4(200 分)以上之證明影本
※若報考 12 月的日本語能力試驗 JLPT,請附上 1 月下旬在網路查詢時取得的成績頁面
截圖。
(8) 其他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JPT、J-TEST、TOEIC、TOEFL 等)(非必須)
※資料不全、逾期申請及親送資料者,恕不受理。
※恕無接受任何有關甄選結果的詢問,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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