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1縮短修業年限】學科免修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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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8 月 19 日 |
發佈單位 | 特殊教育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1,636 |
公告內容 | 說明: 2.受理單位:教務處特教組 3.從111-1學期開始,申請學科免修,需先檢附具備學術性向資優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下列資料請擇一提出:
4.具備資優資格者,使得依各科申請條件:前一次學科科成績達同年級該科修習總人數前百分之七。達到者請下載後填寫申請表、學習輔導計畫表與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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