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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1縮短修業年限】學科免修受理
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特殊教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353
公告內容

說明:
1.111-1學科免修受理日期:開學起至9月7日(三)

2.受理單位:教務處特教組

3.從111-1學期開始,申請學科免修,需先檢附具備學術性向資優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下列資料請擇一提出:

  1.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與欲申請免修科目相關之會考成績須達PR97(三年內有效)。
  2. 如欲申請免修科目之會考成績未達PR97,須參加與欲申請免修科目相關之學術性向測驗,且成績達PR97(三年內有效)。
  3. 通過北市鑑輔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證明。
  4. 跨教育階段之資優資格,須重新認定。
  5. 注意事項:
    • 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須具資優資格;未具資優資格者,須通過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符合資優資格者始能依各科申請條件提出申請。
    • 上述資優資格鑑定評量,測驗結果可保留三年內有效;未達測驗通過標準者,二年內不得再重複施測。
    • 曾通過免修學生,具備有資優資格,請確認各科的相關規定。

4.具備資優資格者,使得依各科申請條件:前一次學科科成績達同年級該科修習總人數前百分之七。達到者請下載後填寫申請表、學習輔導計畫表與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欲查詢是否有符合免修申請資格者,請來信詢問或至特教組找陳亭甄組長查詢。
  1. 申請英文學科免修者,請留意標準化測驗採計時間為發證後2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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