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3-2縮短修業年限】學科免修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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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2 月 10 日 |
發佈單位 | 特殊教育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413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113-2學科免修受理日期:開學起至2月19日(三)16:30截止 二、受理單位:教務處特教組 三、申請學科免修,需先檢附具備學術性向資優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下列資料請擇一提出: (一)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與欲申請免修科目相關之會考成績須達PR97(三年內有效)。 (二)如欲申請免修科目之會考成績未達PR97,須參加與欲申請免修科目相關之學術性向測驗,且成績達PR97(三年內有效)。 (三)通過北市鑑輔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證明。 ****跨教育階段之資優資格,須重新認定。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須具資優資格;未具資優資格者,須通過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符合資優資格者始 能依各科申請條件提出申請。 (二)上述資優資格鑑定評量,測驗結果可保留三年內有效;未達測驗通過標準者,二年內不得再重複施測。 (三)曾通過免修學生,具備有資優資格,請確認各科的相關規定。 (四)具備資優資格者,使得依各科申請條件:前一次學科科成績達同年級該科修習總人數前百分之七。達到者請下載後填寫申請表、學習輔導計畫表與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申請英文學科免修者,請留意標準化測驗採計時間為發證後2年內。 ****欲查詢是否有符合免修申請資格者,請來信(ting2521@m2.csghs.tp.edu.tw)詢問或至特教組陳組長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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