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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釋示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其期限計算疑義
發佈日期 2020 年 2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942
公告內容

詳參附件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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