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為提供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外出應試相關規定及防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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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 月 10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學生專區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572 |
公告內容 | 大考中心已於網站公告112學測各項防疫措施及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完整版)等各項資訊,詳見附件。以下針對防疫措施重點提醒: (一) 112學測「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開放時間為112.01.08(日)9:00至112.01.15(日)15:40;填報注意事項請詳附件「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自主填報注意事項」。 (二) 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前知悉應試期間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且未解除隔離」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務必自112年1月8日(日)上午9點起至應試當日零時前,依填報注意事項,於填報系統進行自主填報作業。 1、 考生於「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進行資料填寫並上傳切結書即完成自主填報作業,本會將編配考生至居護考(分)區應試,請務必下載或列印「確診(輕症/無症狀)、快篩陽性個案考生通報單」,並留意通報單所示新編定之居護考(分)區與試場,考試當日若未依通報單所示至指定之居護考(分)區或試場應試,將提報本會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扣減該節成績1級分,並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全部成績。 2、 考試地點、試場與座位安排,須由「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進行查詢,而非原試場查詢系統;居護考(分)區考前不開放查看試場,請考生於「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查覽或列印試場平面圖。 (三)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起才知悉為「確診(輕症/無症狀)」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應至原編配之一般考(分)區應試;無論是否完成填報,均應於進入考(分)區時主動告知試務人員,另行安排適當試場應試。 (四)考生若未主動填報或告知,經查證屬實,將提報本會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以取消考試資格論處;填報或告知不實者亦同。 (五)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前往應試之交通方式,得以同住親友1人以汽、機車接送,或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不可自行騎腳踏車或步行前往試場。 1、 建議考生優先選擇由同住親友以汽、機車接送前往考場,以免屆時恐有防疫計程車無法準時抵達致影響應考權益之風險。 2、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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