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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參加110學年度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嘉獎獎勵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1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43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及本市推動中等學校本土語言教育及臺灣母語日計畫辦理。
二、旨揭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主辦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或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先予敘明。
三、申請獎勵需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如計畫附件1、3),申請學校需彙整證明文件(證書及申請書),並附核章獎勵清冊(如計畫附件2、4)。
四、若有相關疑義,請洽金華國中尹菀榕專案教師,電話:02-33931799分機223,或本局承辦人連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1258。

五、符合敘獎資格之師生,請於112年2月20日前,將附件1、3及證書交至教務處教學組。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