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交通安全】自112年7月1日起汽車申請牌照檢驗應有符合規定之反光服裝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教官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98
公告內容

轉知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宣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第1項第18款規定,自112年7月1日起汽車申請牌照檢驗應有符合規定之反光服裝(背心)。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5月26日路監車字第1120064899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第1項第18款規定:「隨車有車輛故障標誌及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1日起應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5909高可見度服裝—試驗法及要求第二級以上或其他等同標準之反光服裝(背心)」。

三、按上開規定,自112年7月1日起汽車申領牌照檢驗除隨車需有車輛故障標誌外,亦應具備符合規定之反光服裝(背心)。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