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公告「臺北市販售餐飲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之公私場所、品項及收費標準」,並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22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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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3 月 03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保健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教師專區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99 |
公告內容 | 一、本市長期致力推動減塑減廢行動,為減少一次性餐具使用量與不當使用危害環境,以及對民眾造成的健康風險,依本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公告「臺北市販售餐飲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之公私場所、品項及收費標準」,期由公部門率先執行一次性餐具計價收費,以價制量,並鼓勵自備環保餐具,從日常生活實踐循環減廢,引領市民邁向淨零新生活,合先敘明。 (三)私立學校:其校區位於本市,以服務員工、師生為目的,經營之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其他餐飲業務之民間業者。 四、檢附「臺北市販售餐飲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之公私場所、品項及收費標準」公告、公告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請依公告內容辦理並轉知轄下之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其他餐飲業務之民間業者及委外場館業者配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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