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 113學年度第3次代理(課)教師甄試【複試】考試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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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8 月 13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361 |
公告內容 | 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 113學年度第3次代理(課)教師甄試【複試】 考試注意事項
(一)07:45可入校。本校不開放陪考,不提供停車(含機車)。敬請考生多加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 (二)08:00-08:10於本校莊敬大樓四樓一年業班報到。報到請備妥有照片之證件1張(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未於08:10前到達指定地點者,以棄權論。 (四)08:20於準備室進行抽題與演示準備,試場位置請參考校園平面圖與試場分配圖。 (五)全民國防科、健護科演示,本校不提供電腦、網路、投影機、麥克風、擴大機等設備,亦不得自備;生活科技科演示時,本校提供電腦及單槍投影機設備,組裝與操作時間含於每人規定之時限內。 (六)準備室內僅提供試教素材、紙、筆,禁止使用任何通訊器材(3C產品、穿戴式裝置);試教時僅可攜帶本校所提供之素材及備課用紙上臺,不得使用自備之教科書、講義或資料(含便利貼)。 (七)試教結束後,請將試教題目及所提供之教材資料交還工作人員;為求公平,考試進行中,試教與一般面試所有內容請保密,勿外洩。
(一)各科依籤號順序時間在試教前20分鐘抽籤決定試教內容及準備,教學演示15分鐘、學科問答5分鐘。 (二)參加甄選者可提供個人教學計畫、教案設計、參賽得獎或指導學生專題研究、外語指導國際競賽、資訊及科技融入教學等書面資料作為參考之用。 (三)所有科目於演示時僅可使用本校現場提供之素材。 敬祝複試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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