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衛生局修正「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菸害防制法統一裁罰基準」,第三點項次6第2款、項次9第2款自113年3月22日生效;其餘規定,自112年10月20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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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0 月 20 日 |
發佈單位 | 教官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教師專區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39 |
公告內容 | 一、依主旨所述。 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菸害防制法統一裁罰基準」發布令、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請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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