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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衛生局修正「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菸害防制法統一裁罰基準」,第三點項次6第2款、項次9第2款自113年3月22日生效;其餘規定,自112年10月20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3 年 10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教官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73
公告內容

一、依主旨所述。

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菸害防制法統一裁罰基準」發布令、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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