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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管道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大學入學測驗考生補救方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80
公告內容

一. 依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1年6月24日招聯字第1110000218號函辦理。

 

二. 適用對象條件 (須兼具):
1. 已報名當學年度分科測驗考試 。
2. 因 COVID 19 疫情確診或受疫情影響且依相關規定不得應考而無法參加分科測驗,或於考試期間確診致未能全程參與已報名之考試科目。
3. 符合以上條件,並經甄選會審核同意者。

 

三.分科測驗管道補救措施:

1. 除符合第二點適用對象條件外,仍須全部符合以下條件:
(1) 「已報名當學年度分科測驗考試」或「同時報名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及術科考試音樂組」。
(2) 已通過當學年度分發入學招生管道證明文件審查。
(3) 未於其他招生管道含該管道補救措施錄取者,或經錄取且已於該管道規定期限放棄者。※註:如以「考試期間確診致未能全程參與已報名之考試科目」申請補救措施之確診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分發入學招生管道登記分發。

2. 符合適用條件之考生,得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1) 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 (至多可選填 6個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管道之志願校系;若未報考當學年度分科測驗之考生僅能選填當學年度未使用分科測驗考科之校系志願;若未報名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考生僅能選填當學年度未使用學測考科之校系志願系志願),提交甄選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考生如有當學年度任一大學入學測驗成績(含學測、分科測驗、術科含學測、分科測驗、術科考考試試),其成績將由大考中心提供,由甄選會併同審查資料提供志願校系參考。
(2) 按當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管道含補救措施錄取校系分發:限有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管道含補救措施 獲錄取並放棄者。
(3) 按當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錄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選擇 1 個校系分發:限有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錄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者。
(4) 按當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補救措施管道獲「錄取」,選擇 1 個校系分發:限有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管道補救措施獲錄取後放棄者。

 

四. 錄取名額:考生經本補救措施獲錄取者,皆以外加名額錄取。

 

五. 補救措施申請方式:各招生管道補救措施皆由符合適用條件之考生提交相關佐證資料予甄選會,經審查通過後再依各招生管道補救措施送請志願校系審查。

 

六. 補救措施受理申請時間:請考生自行於111年7月8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7月13日下午5時止至甄選會官網(jbcrc.edu.tw)之最新消息線上申請本補救措施,甄選會將視審查情形個別通知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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