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2條、第3條、第6條 發佈日期 2020 年 8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68 公告內容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2條、第3條、第6條,業經本院於109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90036929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參閱附件。 相關附件 190715行政院函 190715行政院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90715行政院函.pdf57.2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修正條文.pdf51.3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90715行政院函.pdf修正條文.pdf 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修正總說明.pdf241.2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修正條文對照表.pdf156.0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修正總說明.pdf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2020-08-20】【轉知】銘傳大學辦理「109年度秋季專長探索系列課程簡章」招生資訊 【2020-08-20】【公告】109學年度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代表選手甄選計畫(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