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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第6條、第12條、第13條發布令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特殊教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99
公告內容

轉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第6條、第12條、第13條發布令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2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0346D號函辦理。
二、旨案業經教育部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0346A號令修正發布,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曾孟嫺專員(電話:02-7736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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