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教育部就承辦樂齡學習中心之學校,其專任教師或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至樂齡學習中心授課之相關疑義一案 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61 公告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9月11日北市教人字第1100136978號函轉知。 二、來函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相關附件 1100911教育局函 1100911教育局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100911教育局函.pdf94.2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1100813教育部函.pdf116.4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100911教育局函.pdf1100813教育部函.pdf 【2021-09-16】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計畫 ... 【2021-09-15】教育部轉知有關國內學校教師可透過英國文化協會(British Counc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