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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教育部就承辦樂齡學習中心之學校,其專任教師或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至樂齡學習中心授課之相關疑義一案
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41
公告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9月11日北市教人字第1100136978號函轉知。
二、來函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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