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提醒勿觸法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衛生保健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54 公告內容 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下稱文創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自112年6月2日施行迄今,查有部分學生加價轉售票券,或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違反文創法規定而受罰。 二、為避免青年學子因不瞭解旨揭相關規定,誤觸法網,請貴校加強宣導,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相關附件 K_主視覺 K_主視覺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K_主視覺.jpg3.96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K_主視覺.jpg LY_海報 LY_海報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LY_海報.jpg14.59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LY_海報.jpg 【2024-04-25】轉知彰化縣政府辦理「113年度N型特派員徵件活動」 【2024-04-25】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3年親師生平臺/酷課APP「地球急先鋒,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