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所稱「經營」為規度謀作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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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0 年 7 月 1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教師專區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903 |
公告內容 | 銓敘部函以,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所稱「經營」為規度謀作之意,經濟學上稱之為欲繼續經濟行為而設計作業上的組織,亦即指本人實際參加規度謀作業務之處理,至公務員是否涉及規度謀作應由權責機關就個案事實而為綜合判斷,詳參附件來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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