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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所稱「經營」為規度謀作之意
發佈日期 2020 年 7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996
公告內容

銓敘部函以,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所稱「經營」為規度謀作之意,經濟學上稱之為欲繼續經濟行為而設計作業上的組織,亦即指本人實際參加規度謀作業務之處理,至公務員是否涉及規度謀作應由權責機關就個案事實而為綜合判斷,詳參附件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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