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轉知本市文化局「公共藝術補助申請須知」1份 |
|---|---|
| 發佈日期 | 2022 年 4 月 11 日 |
| 發佈單位 | 庶務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523 |
| 公告內容 | 一、本市文化局為美化都市公共空間、修復優化公共藝術作品;提升市民生活文化品質與美學素養及鼓勵藝術工作者發揮藝術創意辦理公共藝術,特訂定旨揭須知。 二、公告受理期間為111年4月1日(五)起至111年4月30日(六)截止,欲申請者請於本府市民服務大平臺(https://service.gov.taipei/)辦理線上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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