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銓敘部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疑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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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0 年 9 月 30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教師專區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510 |
公告內容 | 依據銓敘部109年9月25日部法一字第1094966870號函轉知有關公務員任公職前已依公司法及民法相關規定,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公司為辭任董事或監察人之意思表示,且未實際參與經營及未支領報酬,惟公司未能及時辦理解任登記,得否由服務機關本於權責認定該情事是否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疑義一案,來函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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