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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請師生踴躍參加
發佈日期 2021 年 1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80
公告內容

一、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者。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三、參選受理期間:自110年3月2日起至110年4月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
(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
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四、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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