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2學科免修計畫公告 |
---|---|
發佈日期 | 2023 年 2 月 08 日 |
發佈單位 | 特殊教育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專區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1,394 |
公告內容 | 說明: 2.受理單位:教務處特教組 3.從111學期開始,申請學科免修,需先檢附具備學術性向資優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下列資料請擇一提出: (1)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與欲申請免修科目相關之會考成績須達PR97(三年內有效)。 (2)如欲申請免修科目之會考成績未達PR97,須參加與欲申請免修科目相關之學術性向測驗,且成績達PR97(三年內有效)。 (3)通過北市鑑輔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證明。 (4)跨教育階段之資優資格,須重新認定。 (5)注意事項: ***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須具資優資格;未具資優資格者,須通過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符合資優資格者始能依各科申請條件提出申請。 ***上述資優資格鑑定評量,測驗結果可保留三年內有效;未達測驗通過標準者,二年內不得再重複施測。 ***曾通過免修學生,具備有資優資格,請確認各科的相關規定。 4.具備資優資格者,使得依各科申請條件:前一次學科科成績達同年級該科修習總人數前百分之七。達到者請下載後填寫申請表、學習輔導計畫表與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學習輔導計畫請用打字擅打,並明確填寫學習單元與內容。 ***欲查詢是否有符合免修申請資格者,請來電詢問或至特教組找陳亭甄組長查詢。 ***申請英文學科免修者,請留意標準化測驗採計時間為發證後2年內。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