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4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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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2 月 20 日 |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79 |
公告內容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4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歡迎師生踴躍參加。 一、參選資格: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1、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
三、注意事項: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傳統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古典詩詞」、「新詩」同屬詩詞項下。
四、本獎參選作品須為參選者原創之作品,受著作權保護,而非由人工智慧(AI)生成。
五、參選受理期間: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六、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 分機251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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