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第四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代表與署長有約活動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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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2 月 07 日 |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
公告類別 | 學生專區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598 |
公告內容 | (一)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意願者自由報名,各區預計錄取90人(報名人數超出上限則以報名順序為錄取依據)。 (二)討論會辦理日期: 2、北2區(臺北市、桃園市、金門縣、連江縣):111年3月12日(星期六)。 3、中1區(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111年3月26日(星期六)。 4、中2區(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111年4月9日(星期六)。 5、南1區(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澎湖縣):111年4月16日(星期六)。 6、南2區(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111年4月23日(星期六)。 (三)署長有約活動預計辦理日期:整併以3區辦理: 1、北區:111年5月7日(星期六)。 2、中區:111年5月14日(星期六)。 3、南區:111年5月28日(星期六)。 (四)報名須知: 1、報名時請依實施計畫內規劃的分區縣市實施報名,請勿跨區報名。 2、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於110年12月30日前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虎尾農工(地址:63244雲林縣虎尾鎮博愛路65號)學務處收。 (五)虎尾農工聯絡方式:學務處王怡淨助理。聯絡電話:05-6322767#305、#307。 (六)參加本次活動之學生往返交通費(請檢附票根),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計畫經費項下支應,另外(離)島及花蓮、臺東地區學生倘因參加本活動而有住宿需求者(住宿地點自行規劃),務請需向法定代理人告知活動內容及住宿地點等相關資訊,並於繳交報名資料時,同時檢附住宿家長同意書,住宿費用亦由前開經費項下支應(需檢附住宿證明)。 (七)全程參與本活動學生,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頒發學生參與證明1幀;另詳細地點將於錄取後以正式公文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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