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考試院110年3月30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品德修養 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0條、第15條、第18條條文 發佈日期 2021 年 4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58 公告內容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函轉考試院110年3月30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0條、第15條、第18條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自行參閱附件。 相關附件 1100414人事處公文 1100414人事處公文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100414人事處公文.pdf55.2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修正條文(含說明及對照表).pdf127.2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100414人事處公文.pdf修正條文(含說明及對照表).pdf 【2021-04-19】【公告】中山女高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化學競賽選手培訓-錄取名單( ... 【2021-04-19】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臺北及新北市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