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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1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國語類 及本土語言類)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教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321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111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競賽日期
(一)初賽:由各校自訂日期辦理全校性比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逕行參加複賽。
(二)複賽
1、國語類:假本市南湖高級中學舉行,演說及朗讀採二階段辦理,作文、寫字及字音字形則採一階段辦理。第一階段訂於111年9月3日(星期六)及4日(星期日)舉行,錄取前12名進入第二階段複賽(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且不記名次);第二階段訂於111年9月24日(星期六)舉行,僅限各組之演說及朗讀辦理,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取優勝前6名。
2、本土語言類:假本市中崙高級中學舉行,複賽訂於111年9月25日(星期日)舉行,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選取優勝前6名。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請於111年6月27日(星期一)至111年7月6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至報名系統(http://language.tp.edu.tw/)填妥報名資料,並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
(二)應屆新生增額推薦:國語類請於111年8月15日(星期一)至111年8月22日(星期一)、本土語言類請於111年8月22日(星期一)至1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至報名系統(http://language.tp.edu.tw/)填妥報名資料,並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

四、有關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複賽(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複賽,不佔該校原核定名額)之條件,說明如下:
(一)111學年度新生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市賽前6名,於就讀下一學習階段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1階段複賽;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全國語文競賽前6名或特優,於就讀下一學習階段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2 階段複賽(若為僅辦理1階段複賽之項目,則直接參加第1
階段複賽)

(二)111學年度就讀國中八年級、九年級及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之學生於同一學習階段曾獲市賽前6名,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1階段複賽;於同一學習階段曾獲全國語文競賽第2至6名,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第2階段複賽(若為僅辦理1階段複賽之項目,則直接參加第1階段複賽),每人申請增額推薦以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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